中新網7月8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去那裡吃,先上網找尋評鑒餐館的網站,查看一下網友對該餐館的評價,已是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的習慣。對此趨勢,餐館業者無奈說,很多評價其實是用金錢打造出來,一旦業者想緊縮開支,不再支付相關網站廣告費,網友負面的評價馬上會跑到留言順序的前面,或是競爭對手的廣告馬上就掛在你的網頁上,試圖吸引走你的客人。
  聖蓋博谷經營兩家餐館的陳姓業主說,由於未在相關網站做廣告,結果某網站有網友說在他的餐館吃了肚子痛的評語,但好笑的是照片中的餐點及所用盤子根本不是他餐館的。
  一個多月前收到某著名網站業務代表電話的中餐館黃姓業者說,對方強調只要他願意一個月付800元,可保證不會有競爭者的廣告放在他餐館的網頁上,反而會讓他的餐館的廣告放在競爭者的網頁上,並讓他可以自己放上餐點照片,以及會將網友的正面留言排行在前面幾頁等。
  黃姓業者說,該網站還有1000元、2000元不等月費的收費,提供的服務也更多,如替餐點拍攝影相片、有更多動態畫面、消費者可直接在餐館網頁訂位等。但在衡量餐館客人以經常光顧的“老”客人及年紀偏大的客人後,決定不要花這筆錢,因為他發現會相信網友說法的消費者以年輕人居多,但他們正好不是該餐館主要消費群。
  在南加州經營日式及中式餐館的李姓業者則說,她曾經一個月付給某網站300元,該網站擔保她的餐館在該網站的評價都是正面。她雖因經營餐館多年,建立起相當口碑,認為沒必要花這筆錢。但上大學的女兒說現在是網絡時代,年輕人都相信網友說法,更何況餐館在網上已有負面評價,因此若財務過得去,建議花錢消災。
  她從善如流,但一年後以在該網站做廣告帶來的生意效益有限,決定終止合約。沒想到之後位於同一區的餐館對手的廣告反而出現在她餐館的網頁上。同時接到該網站業務代表電話,表示只要付不到100元,可替她將對手廣告拿掉。
  針對若不登廣告、如何應對網友負面留言? 網絡達人詹建福說,相關網站允許網友只留一個電郵信箱就可以開戶留言,不須提供姓名、地址等其他數據,因此讓用戶有機會說百分之百假話。
  如果商家對負面評語感到困擾,向網站有關方面反映,希望得到該名留言網友的聯絡信息時,相關網站往往以為了保護網友隱私權無法提供網友電郵,且最多只是會刪掉該名網友的評論。而在實務上,很多電郵是臨時設立,網友隨後可以關掉,讓被批評的餐館業者根本無技可施。
  詹建福並說,其實相關網站曾被不滿意其作業方式的商家控告,但最後案子都被撤銷,因為商家很難舉證相關網站有惡意。2011年的一項判例,法官即認為被告受到聯邦“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保護,即其有權選擇使用那一個留言做為各個網頁的主打。(王善言)  (原標題:不付廣告費面臨負面留言 美中餐館老闆備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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