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湖南省政協召開貫徹落實三項職能規定專題座談會。)
  (湖南省政協主席陳求發出席座談會並講話。)
  紅網長沙2月21日訊(記者 陳宗昊)湖南開地方政協先河,研究制定關於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的規定,湖南省委予以轉發。今天,湖南省政協主席陳求發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湖南省委、省政府、各民主黨派對貫徹《政協湖南省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意見建議。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武吉海、歐陽斌,湖南省政協秘書長袁新華出席座談會。
  “規定”分為5部分共27條,明確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投資項目、群眾普遍關註的重大經營性投資項目和問題等都要進行政協協商,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每年向湖南省政協常委會議集中通報一次省政協提案辦理情況等。
  座談會上,來自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各民主黨派的代表分別就“規定”出台的意義和認識,對於“規定”的學習、宣講和貫徹落實,以及推動政協履職工作等方面發表各自看法。
  聽取大家發言後,陳求發說,這些意見建議將以書面形式報告省委,並吸納進實際工作中。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規定”出台是推進協商民主的需要,為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重要渠道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推進政協履行職能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的需要;是推進政協工作創新發展的需要。
  陳求發要求,各級政協組織和委員要努力營造學習宣傳“規定”的濃厚氛圍,切實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和完善。“規定”出台實施,省委非常積極,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十分支持,但作為政協務必清楚,“規定”的責任主體在於自身,不是有理由對黨委政府提這樣那樣的要求。各級政協組織和委員要學透“規定”主動向同級黨委彙報,力爭將“規定”內容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  (原標題:湖南省政協召開貫徹落實三項職能規定專題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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